机关党委关于建立党委委员、组织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20-02-28 来源: 机关党委 作者: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加强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发挥机关党委委员和组织员作用,推动机关党委党支部建设,提高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根据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和组织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治党八个方面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和组织员联系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机制,加强与党支部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分类指导、强化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全面推进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机关各职能部门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任务
1.指导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等;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积极推进党支部参加党建理论研讨、基层党建主题实践活动等。
2.督促检查所联系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
3.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指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6.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和学校党委宣传部报送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联系人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做到熟悉掌握所联系支部的情况。
2.联系人发现所联系支部出现问题,除及时帮助解决外,应向机关党委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3.联系人结合年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总结汇报联系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4.被联系党支部应主动加强与联系人的沟通交流,开展重要活动应邀请联系人参加。
机关党委委员、组织员联系党支部对接表
序号 | 支部名称 | 联系人 |
1 | 党政办巡察办 | 张德安 |
2 | 组织部 | |
3 | 宣传部 | 赵军伟 |
4 | 统战部 | |
5 | 政研室发规处 | 宫 凯 |
6 | 纪检监察 | |
7 | 教工部人事处 | 朱周斌 |
8 | 学生处 | |
9 | 财务处 | 刘献伟 |
10 | 外联处 | |
11 | 国际处 | 汤明润 |
12 | 资产处 | |
13 | 基建处 | 盖 姝 |
14 | 保卫处 | |
15 | 人才处 | 张江昆 |
16 | 审计处 | |
17 | 校友基金 | 刘晓峰 |
18 | 网信处 | |
19 | 工会 | 葛 红 |
20 | 团委 | 杨天明 |
21 | 档案馆 | 单纪胜 |
中共华北电力大学机关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