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和上级有关部署上来,在贯彻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精神、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中,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

结合本单位实际,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的反映和意见。

(三)认真查摆问题

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广大师生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四)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相关表格(见附件12)。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与评定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六)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机关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处级干部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的准备工作

参考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学习研讨(个人自主学习贯穿全过程,集中研讨在组织生活会之前)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到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征求意见(110日前)

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 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等方式,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各位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认真听取和征求分管工作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3.谈心谈话(110日前)

各位处级干部与支部支委、部门主要干部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真正做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本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等谈开谈透谈明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

4.查摆问题及撰写材料(组织生活会前)

各位处级干部联系工作全局和个人实际,切实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运用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成果,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集体把脉、共同会诊,查找并列出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

各党支部负责人负责起草本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党员处级干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各位处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要在认真查摆问题基础上,既摆事实讲情况,又进行深刻党性分析,见人见事见思想。

四、组织指导

各党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位处级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应于20221月底前完成。

各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建立党委委员、组织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提前邀请对接的机关党委委员和组织员参会。

各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处级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打印签字版请送交D4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 系 人:赵军伟 联系电话:010-61772572

联系邮箱:zjw@ncepu.edu.cn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3.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2216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 测评人身份:□党员 □群众

序号

被测评

党员姓名

测评等级

意见建议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测评日期:

填表说明:根据党员的测评等级,在其姓名后相应的等级栏内画上“〇”,同一姓名后只限画一个“〇”,多画无效;如有具体意见建议,请在“意见建议”栏内填写。

附件2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评议等级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意见建议

















































党支部书记签字:

填表说明:党支部根据评议结果,在“评议等级”栏内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将意见建议填写在“意见建议”栏内。


附件3

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    填表日期:

序号

党支部名称

召开时间

参加人数

列席点评人员

上年度支部查找的问题总数

本年度已整改完成问题总数

本年度支部查找的问题总数

本年度党员查找的问题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