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部人事处党支部开展大学章程修订讨论会

12月21日下午,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支部开展大学章程修订讨论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人事处处长刘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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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威首先传达了学校在大学章程修订部署会上的会议精神。进入新时代、新时期、新征程,国家赋予学校新的使命和责任,本次章程修订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通过学校章程体现出来,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要把2015年以来办学治校中的新战略、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出来,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接下来,刘威指出学校发展越是向前,教师作为“第一资源”的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就愈发凸显。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修订大学章程教职工篇章意义重大,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关系到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关系到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希望大家严格落实学校关于章程修订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学习和借鉴,强化统筹和分工,集思广益,协同配合,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大学章程修订。

讨论会过程中,党委教工部部长张新娟表示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拟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纳入大学章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人事处副处长郑辉就教职工不同岗位类别的聘用制度发表了意见,要明确聘用和聘任的区别,做好针对不同岗位类别的教职工的聘用制度。人事处副处长王璐介绍了大学章程的基本情况和修订工作任务分工,就学校章程中第四章的内设机构管理和第七章的教职工编制、聘用、考核、权利义务、表彰处分、兼职教师管理等条款修订意见作了说明。支部党员对教工部、人事处负责的大学章程修订工作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次发表个人建议。